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 
为保障和方便双方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各地的实际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外国公司送达司法文书能否向其驻华代表机构送达并适用留置送达问题的批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2001]216号《关于对外国公司送达司法文书能否向其驻华代表机构送达并适用留置送达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 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 
为了正确、及时、有交和地依照《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下称《公约》)向在《公约》成员国的当事人送达文书和执行成员国提出的送达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外交...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送达公约”适用于香港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各中级人民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各海事法院: 1991年3月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我国加入《关...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转发邮电部邮政总局关于法院继续使用邮件回执业务的通知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 现将邮电部邮政总局1990年11月30日《关于法院继续使用邮件回执业务的通知》(邮政〔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限问题的批复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9)豫法经字第8号请示收悉。关于经济纠纷案件诉讼的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期限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人民法... 最高人民法院 外交部 司法部关于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相互委托送达法律文书和调查取证费用收支办法的通知 
全国各有关法院,各驻外使领馆、团、处: 一九八六年八月十四日,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外发(1986)47号文件《关于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相互委托送达法律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通过外交途径向日本国民送达传票期限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日本国外务省对我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向其国民送达出庭传票,常以收到时间距出庭时间不足两个月为由退回。鉴此,并考虑到向我驻外使、领馆转递文件的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相互委托送达法律文书若干问题的通知 
全国各有关法院、各驻外使领馆: 目前,在我国与外国没有双边协议的情况下,有关涉外民事、经济等方面诉讼的法律文书,一般按互惠原则通过外交途径送达.过去,由于送达的法律文书不多,没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香港最高法院相互协助送达民商事诉讼文书初步协议的批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1月5日奥法〔1985〕61号报告及12月2日(85)奥法经行字第280号报告收悉。经与外交部、国务院港澳办公室联系研究,同意你院与香港最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给在台湾的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的批复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84)沪高民核字第五十三号《关于给在台湾的当事人王声远送达法律文书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意见,即鉴于通过王家驹送达诉状副本给王声远被退回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公告送达起诉书而不应诉的居住在国外的民事被告缺席判决后仍应公告送达判决书的批复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云法办研字〔1982〕第90号请示报告已收悉。关于对经公告送达起诉书而不应诉的居住在国外的民事被告缺席判决后应否公告送达判决书的问题,我们同意你院提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判决可以直接寄给在香港的当事人问题的批复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62)豫法民监字第42号请示及附件已收阅。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的龙延林与林英离婚一案,我们认为两个小孩均宜判由龙延林抚养。此案的判决书,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案件当事人一方收到判决书,须待对方收到判决书,过了上诉期限,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才可另行结婚问题的复函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去年四月十七日(57)法办秘字第127号函悉。兹就所问离婚案件送达判决书问题,答复如下: 离婚案件的判决书应当同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如果有一方在宣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南下干部要求离婚案件应从速办理并将处理情形连同判决函知原告所在地法院嘱转服务机关送达藉便说服教育或作适当处置的通令 
各级人民法院: 一、湖南省人民法院邵阳专区分院,1951年3月12日法呈字第95号来呈:因南下工作干部要求离婚案件,对方都在原籍,依法应转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受理;唯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