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关于互设文化中心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下称双方)在相互尊重和信任的基础上,为加深两国之间友好关系,加强两国在人文领域友好合作,根据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在贝尔格莱德签订的《中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刚果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2014至2016年执行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刚果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双方”),为发展两国的文化交往和加强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根据2000年3月20日在北京签署的两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签署2014至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商标法律保护与执法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以下称“双方”) 注意到两国在贸易和科技领域合作的发展; 认识到有效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与执法对于两国经贸领域互利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合拍影片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中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下称英国)政府(下称双方): 虑及双方在共享或互补的基础上产生的电影产业方面相互合作的潜力,这种共享或互补包括双方的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摩尔多瓦共和国教育部教育合作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摩尔多瓦共和国教育部(以下简称“双方”)为发展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扩大两国在教育领域的交流,在平等、互利和讲求实效的原则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政府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为“中国”)和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政府(以下简称为“东盟”)(以下简称“参与各方”)为进一步加强参与各方的战略伙伴关系; 为加强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及商标相关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称为“双方”), 认识到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和促进两国间贸易和投资的重要性; 希望进一步加强双方在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斯洛文尼亚共和国斯洛文尼亚知识产权局合作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斯洛文尼亚共和国斯洛文尼亚知识产权局(以下称为“两局”), 为更广泛地谋求工业产权制度使用者的利益, 为两局的利益交换信息与交流经验, 为增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向欧洲专利局提供深度标引的中国中药专利数据(英文版)合作协议 
考虑到原中国专利局(专利局)与欧洲专利局(欧专局)于1985年6月11日在慕尼黑签署的合作协议, 考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国知局)与欧洲专利局(以下称“双方”)于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美利坚合众国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扩大教育交流与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美利坚合众国教育部, 根据双方在教育领域进一步合作的意愿, 在相互平等、相互理解和有效性的原则下进一步促进并扩大两国间教育交流与合作, 基于双方在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知识产权合作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双方”) 重视两国间历史上业已建立的友好合作关系; 希望发展经贸、科技和文化合作; 认识到知识产权有效和相互的保护是发展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墨西哥合众国公共教育部关于签署《中墨学历学位互认协议》工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墨西哥合众国政府非常重视两国在教育领域的合作与交流。近年来,两国高层教育领导人互访不断,有力地推动了教育合作与交流的迅速发展,开展了包括学生交换、教师交换、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新西兰教育部关于教育与培训的合作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新西兰教育部(以下简称“双方”)认识到教育和培训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性以及肯定双方之间长期稳定发展的双边关系,希望以本《关于教育与培训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以下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澳大利亚联邦教育、科学与培训部关于教育与培训的合作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澳大利亚教育、科学与培训部(以下简称“双方”)基于共识,达成以下《关于教育与培训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总体目标 一、双方认识到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蒙古国政府知识产权合作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国政府(以下简称“缔约双方”) 希望进一步加强两国现有的友谊并建立更紧密的经济、贸易关系; 重申双方巩固尊重知识产权的共同意愿; 认识到推动双方在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秘鲁共和国政府知识产权合作协定 
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秘鲁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缔约双方”) 希望进一步加强两国现有的友谊并建立更紧密的经济、贸易关系; 重申双方巩固尊重知识产权的共同意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意大利生产活动部2005年双边合作活动执行计划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意大利共和国政府知识产权合作协定》于二○○四年六月八日在北京签署以来,中国与意大利的知识产权双边合作与交流进展顺利。 2004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意大利共和国政府知识产权合作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意大利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缔约双方”), 认识到对等、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发展两国经济、贸易、科学、技术和文化领域的互利合作是至关重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乌克兰政府知识产权合作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乌克兰政府(以下简称“缔约双方”), 认识到对等、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发展两国经济、贸易、科学、技术和文化领域的互利合作是至关重要的; 本着在平等互利原...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双方”),认识到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发展两国经贸、科技和文化领域的互利合作的重要性; 本着为这种合作创造良好条件的愿望,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关于知识产权的合作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双方”),为两国的利益,旨在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考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在一九七八年一月二十一日签订的《中华人... 关于呈请1995年中美知识产权换函及附件备案的报告 
报告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吴仪部长代表中国政府与美国贸易代表迈克尔·坎特代表各自政府就知识产权问题于1995年2月26日(3月11日正式签署)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合作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以下简称“双方”)认识到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对发展两国经济、贸易、科技和文化领域互利合作的特殊重要性。 愿为之创造有利的条件,在平等互利原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一九九五年中美知识产权问题的换文 
(一)中方去文 尊敬的坎特大使: 我荣幸地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政府代表和美利坚合众国(美国)政府代表根据一九九二年两国政府间关于保护知识产权谅解...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① 
一九五七年六月十五日签订于尼斯,一九六七年七月十日修订于斯德哥尔摩,一九七七年五月十三日修订于日内瓦,并于一九七九年十月二日修改于日内瓦。 第一条 建立特别联盟;采用国...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第一部分 一般规定和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 关于知识产权的效力、范围及使用的标准 1.版权及相关权利 2.商标 3.地理标志 4.工业设计 5.专利 ... 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条约 
第一条 联盟的建立 缔约各方组成本条约的联盟。 第二条 定 义 在本条约中: (1)“集成电路”是指一种产品,在它的最终形态或中间形态,是将多个元件,其中至少有... 国务院关于我国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决定 
决定 国务院决定:我国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1967年修订并于1979年修改的斯德哥尔摩文本),同时作如下声明: 一、关于第三条之二:通过国际注册...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实施细则 
序 商标国际注册特别联盟大会根据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尔摩修订和1979年10月2日修改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第十条第二款第1)项(2)的规定,商标国际注册特别...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国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决定 
决定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67年斯德哥尔摩文本),同时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公约第二十八条第...